先說結論:有打中護具,但是是灰色地帶,連跆協都沒說到底有無誤判
就是說目前的情況是:是否「誤判」尚存疑義
但是對言論的部份已經予以處份
(詳見文末評論連結或可先點:http://www.nownews.com.tw/2009/12/12/142-2545343.htm與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3578553)
喔大概是託我說不想引戰的福吧
有人寄了信跟規則給我還說我的圖不夠大不夠清晰
我不早就說了我截圖技術差嘛~~
不過對方也寄了大圖給我說我錯了,明明是鄭大為誤判!
那稍候請看我的文內下圖比對
還有對方把規則連結一起寄給我了喔~
本篇內容包含
1、幾則報導
2、截圖比對
3、規則是?
4、事件焦點在哪?(文末並附有其他網友發言評論之連結)
在此之前我先引用幾篇新聞告訴各位
就算真的是鄭大為誤判好了,他也不是故意的
因為那拳真的打在灰色地帶
至於所引用的這篇新聞的發佈時間
則是在網路引起「共憤」之前
也就是說是在他沒有不堪其擾之前說的
也就是網友們講的「改口」之前說的
那可信度比「改口」之前高多了吧?
一、2009/12/10 04:09
頭殼歹去 全民公敵鄭大為喊冤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2/10 04:09"
鄭大為說,事後大會召開仲裁委員會,調閱4個角度攝影機畫面,除了一個角度看不到外,其他都顯示南
韓選手是由上而下的合法攻擊,但擊中部位是喉嚨和護具間的「灰色地帶」,得分是否有效,的確還有
討論空間。
二、2009/12/10 15:38
全民公敵?網友人肉搜索鄭大為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12/10 15:38" 林怡秀
不過在幾乎一面倒的抨擊聲中,也有網友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網友認為,就裁判的公正性來看,鄭大為
的堅持並沒有錯,「他必須根據當時的判斷給予他認為公平的判決,而不是根據國籍。」
該位網友指出,鄭大為錯就錯在事後陳述的避重就輕論述失焦,而且卸下裁判後忘了自己也是台灣人,
不肯省思自己當時是否做了錯誤判斷,才會引來國人的大力撻伐。
**************
這裡我想問,他之前不是已經說過:
擊中部位是喉嚨和護具間的「灰色地帶」,得分是否有效,的確還有討論空間。
這並沒有不肯省思啊!
難道要「跪在攝影機前哭著說我錯了」才算「省思」?
確定這不是「做秀」嗎?
**************
三、2009/12/11 12:01
鄭大為改口 稱曾志朗愛國
民視 更新日期:"2009/12/11 12:01"
因為東亞運跆拳道比賽判決引發風波的裁判鄭大為,嚴詞批評政務委員曾志朗在現場的發言跋扈,煽動
暴動,鄭大為10日改口,曾志朗的抗議行為,是愛國表現,他也抱怨半夜還接到民眾抗議電話
「該位網友指出」的或許正是「失去焦點」這個事實
開始攻擊他的講話態度
他的講話態度會惹火很多人這是真的
但是是誰逼到他要用情緒性發言的?
原來英雄曾因為「維護本國利益」就不是情緒發言?
原來可以因為情緒性發言所以錯的就變對的、對的就變錯的?
再者,如果認為是鄭大為講話不當
那自己就更別沒風度趕盡殺絕好嗎?
接下來討論大圖
有了更清晰的大圖
正好跟我之前的截圖做比對
討論那個「角度」問題
首先看網友熱心提供的大圖
請注意韓拳的手指
嗯!姆指、食指、中指,好像連無名指都依稀可見
http://www.badongo.com/cn/pic/8060105
再來看看出拳軌跡變換的這張圖
哇賽~~要用慢動作重播還是很快的影片
如果說時間這麼短,也能從直拳變成上勾拳再變成下勾拳
弧度可以這樣─、這樣︵、再這樣︶,還再外加一個側向弧度
那還真是「韓國!算你厲害!」
但如果不是呢?
回來看大圖,下一個問題
這個下勾拳的掌心方向還是朝向敵人
按理來說若以肩膀為支點,上臂為半徑可劃出朝上弧線
但向心力會使力往圓心方向
就算這樣能打擊對手喉嚨
若是一個不慎手腕往後折一定會受傷的,可能會斷掉喔~
這麼短的時間,這危險性有多高?
原來韓國人有這麼大的覺悟!
http://www.badongo.com/cn/pic/8060105
帥啦!外加打中灰色地帶,搞掉台灣一個教練!
附註:競賽規則(WTF規則)在第十二頁有合法判定http://tinyurl.com/yeqvsq4
)由於連我本人看了也覺得實在是太灰色地帶了
故無法多做評論
只能說:鄭大為教練,你真的很倒楣!真的是大會害你背黑鍋的!
大概就是這樣子吧
話說回來
這次的事件焦點到底是什麼?
先假設沒發生的事件結果然後請大家自己想好了
1、韓國得分→曾敬翔爬起來繼續打贏→金牌所以沒事
2、韓國得分→曾敬翔爬起來繼續打輸→輸了所以抗議說剛剛韓國犯規
3、韓國得分→沒抗議所以沒事
4、韓國得分→抗議→判當時有誤判→沒事
5、韓國得分→抗議→判當時無誤判→曾志朗與台灣民眾抗議→台灣跆協說沒誤判→沒事
6、韓國得分→抗議→判當時無誤判→曾志朗與台灣民眾抗議→台灣跆協說有誤判→沒事
7、韓國得分→抗議→判當時無誤判→曾志朗與台灣民眾抗議→台灣跆協根本沒說有無誤判
8、結果呢?請有興趣深入的人看底下這篇網友言論(節錄一段,請自行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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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tw/2009/12/12/142-2545343.htm)從整個發展過程應分為兩個階段來探討,前半段是比賽的爭議,後半段是言詞的風波,前半段的部分,
跆協紀律委員會認為裁判有其專業素養和主觀認定,並未對鄭大為當時是否誤判做出認定,也就是說,
是否「誤判」尚存疑義,跆協會秘書長何豐彥表示中華隊不是要裁判胳臂向內彎,而是希望以專業與公
正來判決;選手曾敬翔則說,被打到哪裡他自己最清楚,對方的確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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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況是
7、台灣跆協根本沒說有無誤判→→→也就是上面網友說的,是否「誤判」尚存疑義
但是對言論的部份已經予以處份
公道自在人心
所以,我要和那位網友說一樣的話:
各方的批評應在此時,讓跆拳道問題回歸跆拳界之後止息,否則連太極五場跟高麗型怎麼打或是高麗型與金剛型有什麼不同都搞不清楚的人再評論下去,就沒什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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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相關問題均不再予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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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是看單張圖說故事的高手, 把各張單張圖解釋成你自己想要的觀點, 卻完完全全忽略連續動作! 要別人看影片,你自己在仔細看清楚點吧! "弧度可以這樣─、這樣︵、再這樣︶,還再外加一個側向弧度" 正常出拳,當擊中目標物的時候,手臂絕對是呈現─的狀態, 這樣拳頭才有整個揮出。 那為何南韓選手的手臂卻呈現︶的狀態? 根本就不是你講的已經收拳了! 你自己影片看清楚點! 那是擊中目標物的時候,原本應該─的狀態, 卻因為雙方距離不斷在接近中,而被距離擠壓成︶的狀態! ︶狀態的時候,正是在擊中的時候,在施力連續過程中! 你硬要解讀是收拳? 從頭到尾都是下鉤拳,因為距離的關係,手臂被擠壓成︶的狀態! 而不是南韓選手厲害到下鉤拳轉乘上勾拳! 再度請你看影片看仔細點! 至於鄭大為教練我不予置評,你要挺鄭大為教練, 請就你所謂擊中的是的灰色地帶,是否犯規有討論空間這點護航! 不要在硬凹甚麼已經處於收拳狀態之類的好笑言論了! 要別人看影片,自己先看清楚吧! 不要再單張單張看圖說故事了! 真的很佩服你硬凹的能力!
再給你一提示好了! 以慢動作執行以下動作,目的在於觀察手臂弧度的軌跡改變。 1.你先找一個攻擊目標物,例如牆壁。 2.與目標物保持不夠完整出拳的距離 (也就是你無法只能揮一半,無法整手臂整個延伸出去的距離) 3.對著目標物慢慢揮出下鉤拳 4.因為距離不夠,揮到一半便擊中目標物,這時停住動作。 5.身體持續往目標物前進。 (以上的五個動作跟影片是相同的, 南韓選手揮出下鉤拳,且雙方距離都在持續接近中。) 以慢動作做完這五步,你會發現甚麼? 第1~3步手臂呈現︵的弧度 第4步因為距離已經不夠將手臂整個延伸出去了, 所以仍呈現︵的弧度 第五步擊中目標物瞬間,雙方距離仍接近中, 此時手臂因為受到擠壓,因為人的手臂關節是朝內且略往上的方向 所以手臂慢慢被擠壓成︶的狀態。 在自己回頭看看你所發表的言論吧!
不好意思...插一下話 不曉得這是不是蠢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 那個就是啊... 下勾拳表示不是直擊喉嚨吧?? 還是其實會打到?? 我看那個大圖的 就是手是V型的那張有碰到喉嚨 那下勾拳本來應該會打到哪呀?? 因為我看大大解釋的滿詳細的 可是我自己打了一下 發現上面的手臂的角度 (就是比較粗的手臂,不是說上面的圖的手臂的意思) 角度影響好大如果我打的時候是︵樣子 結果我被壓回來變成 ^ 樣子說... 或者是平的>樣子說.. 就是兩種的手肘都會往斜上方傾 怎麼打也打不成你們說的.︶樣子的擠壓 只有手是平肩或低於肩的打出去的時 可以擠成那種v狀 請問我是那邊漏了什麼呀?? 小的看了你們的辯論想說實踐一下看看 .... 有錯請鞭小力一點...><"
有沒有一堆鄉民都變成一日國際裁判的八卦?
to 三樓 很簡單~檢視你自己出拳之後,拳頭虎口的方向是垂直向上還是平行。 南韓選手出拳之後的拳頭虎口方向接近垂直向上。 (其實你只要把你的手臂整個平行完整伸出, 旋轉你的拳頭,觀察你手臂關節的方向,就可以得知, 1.拳頭虎口平行,手臂關節是垂直向內。 2.拳頭虎口越偏向垂直向上,手臂關節方向也會越上方轉, 因此被擠壓成︶的狀態是必然現象。 3.反之拳頭虎口方向越偏向垂直向下,結果相反。) 所以調整你的拳頭虎口方向再試驗一次,就知道結果了。 另外南韓選手的下勾拳本來就略接近於平行自己肩膀,只比肩膀高一點。 也就是幾乎是直拳,並不是幅度很大的下鉤拳。